临床科室查对制度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査十对"。三査是:摆药时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十对是: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品时药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2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入血液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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