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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3-7-27 9:17:45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对于死亡病例讨论应放在患者死亡后1周内在科内进行,由各病区主任及病房组长主持,全体医护人员参加。

2、讨论应涉及:回顾患者发病整个过程及治疗经过,讨论死亡原因,总结诊治过程中的经验及应该吸取的教训等。

3、死亡病例讨论内容用专用记录本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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