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预防保健、农村卫生工作副院长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分管预防保健、农村卫生行政管理等工作。
2、 主持制订预防保健和农村卫生行政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及管理方案,做好工作总结。
3、 及时向乡镇政府领导汇报工作情况,争取政府对村卫生室组织建设、防保、农村卫生行政管理等工作的领导,发动组织群众踊跃参加防病灭病和合作医疗工作,争取当地公安、工商业、供销、教育、文化、民政、计划生育、妇联等部门的积极支持和配合。
4、 落实防保人员应有的福利待遇,充分调动防保人员的积极性,从事防疫保健工作的骨干奖金收入不低于同等工作表现的临床医生的水平。
5、 协调防保组织和临床科室之间的关系,督促兼职结防医生、兼职妇保医生、兼职儿保医生和肠道门诊医生完成所承担的兼职任务。
6、 及时掌握本乡镇防保工作任务完成进度和质量情况,发现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工作平衡发展。
7、 安排防保组医务人员进修、参加学术活动,组织平时的业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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