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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病床医师(士)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13-7-27 9:37:52

家庭病床医师(士)职责

 

1、            在院长、主治医师(负责医生)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所管病人的医疗工作。

2、            按时完成患者的检查、治疗、病历书写和出床总结。

3、            及时提出会诊、转诊意见。

4、            了解患者思想、生活情况,协助患者解决因心理、社会因素造成的影响医疗效果的思想认识问题和生活、护理上的困难。

5、            认真钻研业务技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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