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靖江市新港城医院,本站祝您身体健康!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站内搜索:
  职责制度
医疗动态
医疗制度
医疗质量
职责制度
进修管理
纠纷处理
就医指南
预约诊疗 门诊安排 就诊流程
医保新农合 住院须知 查询服务
 
交通方位 健康体检  
 
  首页 > 医疗管理 > 职责制度
检验师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13-7-27 9:39:16

检验师职责

 

1、            在科主任领导和主管检验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            亲自参加检验并指导检验士、员进行工作,核对检验结果,负责特殊检验的技术操作和特殊试剂的配制、鉴定、检查,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严防差错事故。

3、            负责菌种、毒株、毒剧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材料的请领、报销等工作。

4、            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改进检验方法,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

5、            负责临床教学,搞好进修、学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6、            负责开展对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

 

 
版权所有:靖江市新港城医院  通讯地址:江苏省靖江市  邮政邮编:214500 
联系电话:0523-84228531  传真:0523-84228531  技术支持:靖江网络公司 <鼎禾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