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负责人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领导药剂科各项工作,制订药剂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2、 拟定药材预算、采购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 组织领导药品调配与制剂工作,指导或亲自参加复杂的药剂调配和制剂,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
4、 督促和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5、 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得知有危重病人抢救时,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主动配合。
6、 领导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进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7、 督促检查各科室的药品使用、管理情况。
8、 组织中草药的加工、炮制和改革剂型,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
9、 组织及指导医疗单位药剂人员进修的技术指导工作。
10、 组织实施药品登记、统计工作。
11、 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和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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