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收费制度
1、 收费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要热情和蔼,准确掌握药价和各种收费标准,简化手续,减少排队。
2、 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出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和备查。对公费医疗、记帐合同,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如记帐有涂改、伪造、冒名顶替等不符合规定者均不予记帐。
3、 病员出院,住院处根据病房的出院通知单结算、收费或记帐。
4、 病员住院期间,住院处应定期下病房结算。自费者,要随时与家属联系清交,以免造成卡帐;对欠帐者,应抓紧催收。
5、 收费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交班时现金必须当面点清,最后汇总,清点钱、帐相符合后交会计、出纳处理,如有不符,需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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