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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3-7-27 10:37:16

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1、            救护车专供抢救运送病员使用,不得调作他用,车辆除公用外,私人一律禁止使用。特殊需要使用者,必须经领导批准。

2、            车辆由总务科负责统一管理,救护车由院部调度,无院部通知,司机不得私自开车。夜间遇有特殊情况紧急出车,可由院总值班人员直接派车。保证会诊用车。

3、            车辆平时停放在车房内,做好检修、清拭保养和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证使用。

4、            要建立出车出勤登记制度,每次出车均应将出车地点登清楚。

5、            车辆行驶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载、超速,做到安全行车、节约用油。

6、            救护车外出救护应该按标准里程由司机统一收费,回院时及时将现款上交财务部门。

7、            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接通知后立即开车。有事离开时,应向值班人员说明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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