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 医院行政负责人主管全院安全保卫管理工作,成立安全保卫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开一次例会,组织一次检查,小结布署工作。
2、 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对病员、职工进行安全保卫教育。提高警惕,发动群众做好防火、防窃、防毒工作。
3、 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柴油、酒精等物品的管理,严格执行储存、保管、领发制度,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4、 门诊、药房、病区和总值班室均有人24小时值班,各科室下班后应关门加锁。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现金保管制度,严防失窃事故发生。
5、 食堂和食品小卖部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禁止加工、出售腐败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6、 各级各类卫技人员应切实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防止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7、 医院职工、家属、病员应遵守安全用电制度,节约用电,防止触电和火灾事故的发生,院内职工宿舍的外来留宿人员应到总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病区陪客人员应经值班护士和医生批准,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向总值班报告。
8、 麻醉、剧毒、精神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贵重药品应专人专柜加强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9、 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如灭火器、沙袋、贮水缸等消防设施和电器设备、保险柜箱、门锁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 认真执行平时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保卫管理方案。对高压系统、手术室、放射室、配电室、发电机房等高危设备与区域有关安全设施,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定期检修线路和设备并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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