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制度
1、 电源的总开关应安装触电保安器、变压器,发电房和总开关应有特殊保护装置。电表、电线、开关的容量应大于实际承担的最大容量。一切电器设备、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有关规定。
2、 非电工人员不得从事接电带电作业。
3、 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
4、 行政后勤组每月组织一次检查电线、电器和电气用具等,看有无漏电、潮湿、霉烂、老化等现象。
5、 职工宿舍禁止使用电炉。未经单位批准,各科室不得私自使用大功率电气用具。
6、 做好经常性的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宣传教育工作,电工人员应努力提高思想和业务素质,加强工作责任心。
7、 加强对安全用电工作的领导,有领导分管,有工作计划,有检查及保证措施,与奖罚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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